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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happy2015原创文章,欢迎转载! https://www.sztqbmw.com/thread-1784-1-1.html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经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其条例详细内容可以在百度上自行搜索词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该《条例》分总则、居住登记、居住证管理、持证人权益、信息管理服务、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55条,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针对现在网上疯传的说法“2015年6月开始持居住证即可入户”,这句话是网络小编断章取义,导致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有了居住证,就可以入深圳户口,这个认识是大错特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第三十三条规定“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表达的意思是要申请入户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居住证,并同时达到就业、社保等入户条件的要求,这个条例与市政府同意人社局发布的2015年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是相互呼应的(积分入户100分/毕业生入户/留学生入户)。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中也明文规定申请入户时必须在深圳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关于这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的发布的新意义是针对非深户人员需要申请居住证或者更换之前的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条件必须符合1、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2、连续社保12个月或者前2年内累计18个月的居住时间。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这次居住证条例的规定表明了从2015年6月开始申请居住证要求更加严格,因此想2015年入户的人员就得抓紧了,尤其是还没有办理居住证的人员最好在6月之前申请,否则到6月1日之后居住证的申请难度加大了。另外到目前为止积分入户分数不够100分的人得抓紧了,要参加培训考试的必须在7月之前考试,这样考试通过后证书可以在2015年12月出来证书原件。否则就错过了2015年的入户政策。
关于其他条例细则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参看《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的55条内容,请全面查看,不要断章取义,盲目信从,导致误了自己入户时机。 |